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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活动总结

时间:2024-07-15 11:41:42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的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交通安全活动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1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12月2日,宝鸡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在陈仓园广场举行。

20xx年公安部正式设立每年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是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上午,来自市区部分公安交通民警、客货运司机代表、驾校学员代表等500多人参加了活动。“宝鸡交警”官方微信、微博对活动进行了网络直播。参加活动的民警现场演示交通指挥手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彩页、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等,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向市民宣传安全出行的重要性,呼吁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

经过这次宣传活动后,还将开展“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法规下乡”等公益活动,全力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并将重点对无证驾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针对易堵路段加强流动巡查,针对高峰时段加强道路疏导,针对道路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增加人民福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2

为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工作,增强师幼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提高师幼的自我保护能力,XX镇中心幼儿园结合实际于20xx年6月14日开展了以“交通安全伴我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演练”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教师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游戏、主题班会、绘画作品、讲故事等;

二是幼儿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演练,请交警队的同志为幼儿演示交通手势,帮助幼儿认识了解红绿灯等简单的交通安全知识。

三是通过情境设置,在操场创设“十字路口”、模拟红绿灯、演练自行车等通行十字路口情境,通过看看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孩子们进一步了解了“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知道了怎么安全通过十字路口,知道了斑马线的作用。

通过本次活动,孩子们增长了安全知识,从小萌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提高了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3

12月2日是我国“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活动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1月23—12月6日,xx县xx中心小学开展了“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宣传暨“交通安全周”活动。

学校利用升旗仪式,宣传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的意义;向学生讲解了常见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常识、乘车安全知识和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特别是针对冬季特点提出了很多注意事项。同时,学校还制作板报、宣传展板,刊出交通事故案例、图片,向师生宣传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学校还下发《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倡议书》等宣传资料,悬挂安全警示横幅,班级利用队会课,播放《让生命无憾》(国民交通安全系列公益宣传教育片)等方式,让学生更真实感受到交通安全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通过活动,让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起到“小手拉大手”的效果,真正做到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遵守交通法规,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4

昨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湖南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共同举办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记者获悉,今年湖南在“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中,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910万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黄关春出席活动,并发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推进我省交通文明体系建设的进程”的122主题微信。

今年6月底,湖南在全省开展了“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到昨日止,共排查问题车辆7万多台、问题驾驶人近10万名、“两客一危一校”运输企业超6000家、长期异地挂靠营运湘籍危化品车辆1185台。提质改造农村公路1万公里,完成7000公里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910万起,完成五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清零4018台,违法清零率达94%。高速公路现场执法率由去年同期的7。2%上升到14。1%;查获货运车辆非法改装1100余起,整治力度和成效引领全国。

下阶段,湖南将围绕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组织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和司乘人员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宣誓承诺活动,结合事故调查工作,集中曝光一批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5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礼仪意识、法治意识,石峰交警大队积极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提前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准备工作,提前在辖区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拉开“全国交通安全日”集中宣传活动序幕。

1、领导高度重视,全面组织活动。大队成立“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苏勇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中队、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大队法宣中队,全面负责活动具体安排事宜,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好宣传活动。

2、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宣传主题。大队紧扣“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结合辖区实际,从11月20日起,法宣中队民警和路面中队民警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的活动,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大队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情况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使“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内容有的放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公众认知度,达到交通参与者拒绝危险驾驶、文明出行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的目的,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好转。

3、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大力开展文明劝导宣传。大队以石峰区响石广场为主要宣传阵地,提前摆放宣传展牌、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组织民警对群众的咨询进行现场解答。同时,在城区的主要路口、街道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组织民警、驾校学员进行交通安全劝导、散发宣传资料,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文明 ……此处隐藏6370个字……,要用好典型案例,曝光、谴责严重交通违法,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六是加强信息报送。“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近在咫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在12月3日上午10时前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情况总结及相关视频图片资料报至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宣传科)。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14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精神,围绕“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结合我园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和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1、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利用园内安全宣传栏出刊一期“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向全体师生及家长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在园门口悬挂一条交通安全宣传标语,通过家园宝、微信等途径向家长发送交通安全宣传内容,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启动。

11月30日,通过国旗下讲话园长传达市教育局下发的文件精神,全面启动本次活动,并运用交通事故案例和一组数据,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不文明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3、全园形式多样的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课。

各班围绕着“知危险,会避险”、“守规则,保安全”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小小班、小班利用多媒体组织观看交通安全教育片,直观形象的引导学生掌握“五 不五要”交通安全常识。中班利用园内的安全教育宣传阵地,组织开展交警指挥交通的体验课;大班则开展“我与文明交通”主题角色表演,学生的主动参与和体验,增强了学生对“知危险,会避险,守规则,保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法制交通意识。

4、全园开展文明交通“小手拉大手”活动。

深入开展家庭交通安全行为倡议活动,通过“温馨提示”、“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以便和幼儿园更好的达成共识。提示家长重视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呼吁家长摈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坚决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开车不打电话,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携手治理交通环境,保护我们孩子的安全,营造全民文明交通氛围。

通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一系列宣传活动,全园师生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树立文明交通意识、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交通安全教育是幼儿园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为增强安全教育的实效性,我园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始终把安全教育的内容寓于校园文化建设之中,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形成安全意识和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态度和习惯,着实提高安全素质。

交通安全活动总结1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六项规定,并认真追究有关人员对未落实工作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这六项规定是:

一、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是减少师生交通事故的根本政策。全校教师应大力加强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学生法律课和思想品德课的重要内容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坚持课前“一分钟”教育,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的广泛宣传,让家长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孩子的责任,确保孩子放学回家的安全。要注重对中小学师生进行“安全乘车、安全乘车、安全步行”的教育,使师生不断增强道路交通法律观念,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二、实行少年交警日常轮岗护理学校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充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建立了少年交警日常护理学校制度。

三、教职工应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未取得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驾驶证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

有机动车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证件并购买保险后才能上路。

四、严禁乘坐有危险的车辆。

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必须严格执行师生集体乘车外出审批制度,有集体外出活动的预案和应急预案。开展活动前,应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需要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学校领导要亲自带队。有足够的教师参与组织管理。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和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交通要道,并提前与交通管理部门研究安全措施。学校应当加强对寄宿制学生的管理,禁止乱接电线,防止触电和火灾。

五、建立交通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校长吴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后勤军官李树斌是直接责任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卡里万、李树斌、赵战勤、张磊、塞提卡达姆。班主任和校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分级落实责任,并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减少和避免师生交通事故,坚决杜绝师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因未执行命令、禁令、忽视安全和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安全责任

一旦发生事故,除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塔县具体城乡寄宿制小学交通安全规定如下:

(1)学校交通安全

1.骑自行车的学生应该进出校园。禁止在校园内骑车。

2.禁止教职员工、学生和所有外籍人员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

3.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需要进入的,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放行。

(2)安全行走

1.走在路上的时候,走在人行道上。如果没有人行道,就走路边。

2.过马路要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如果有人行横道,穿过人行横道,观察行人信号灯。

3.通过路口时,不仅要注意过往车辆,还要注意转弯车辆。

4.不要爬过栏杆和路障。当车辆接近时,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3)骑行安全

1 . 12岁以下的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车。

2.骑车2:在规定车道行驶;转弯时要注意车辆,并打手势。

3.骑车四不:速度不能太快;不允许任何人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不允许肩并;不要离开把手或拿着东西。

(4)安全乘坐

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船,不得在车厢内追逐嬉戏。

2.你必须依次在站台或指定的地方上车。车停了之后,先下车再上车。

3.不要在路中间上下车,右侧下车;你不允许在车道上迎接出租车。

4.骑行时身体任何部位不允许伸出窗外,不允许跳跃;不要乘坐拥挤的公共汽车。

5.万一发生交通事故,请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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